• 为进一步加大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违法犯罪行为力度,坚决维护司法权威,助推诚信社会建设。近日,福建省明溪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当庭对二被告人进行宣判,坚决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  2009年,明溪法院就杨某某与被告王某某、戴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作出调解,确认被告王某某、戴某某尚欠杨某某借款本息合计40万元。2010年,被告王某某、戴某某逾期未履行民事调解书确定的还款义务,杨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1年,被告王某某被采取拘留措施,与杨某某达成执行和解,并约定2011年6月至2014年6月间履行还款义务。2014年底,被告王某某、戴某某仍未按和解协议履行还款义务,被告人戴某某被采取拘留措施。  2021年5月,被告王某某、戴某某共偿还杨某某款项9.17万元,杨某某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经核查,自2017年1月至2021年5月期间,被告王某某、戴某某两个财付通账户支出款项合计349.9481万元。2023年6月,杨某某同意被告王某某一次性还清欠款26.29万元,放弃其余利息,案件作执行完毕处理。  明溪法院审理认为,被告王某某、戴某某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鉴于被告人王某某、戴某某在判决宣告前履行了全部执行义务,可以酌情从宽处罚。被告王某某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四个月;被告戴某某,判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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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11-22
  • 日前,被执行人袁某被江西省都昌县人民法院依法拘传至法院后,被告知如再不还清欠款将被司法拘留,袁某急忙联系家人一次性还清了其所欠的本金及利息32000元。袁某因买卖合同纠纷被谭某诉至都昌法院,法院判决:限袁某自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告谭某偿还购货款29520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袁某未按期履行义务,谭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按规定向被执行人袁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要求其限期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袁某在电话里称家庭困难,难以偿还欠款。执行法官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得知被执行人袁某的行踪后,第一时间依法将其拘传至法院。执行法官耐心说理并释明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袁某仍表示家庭困难无力偿还。见袁某依然不为所动,鉴于其未依法申报财产,执行法官决定对其司法拘留十五天。袁某听到判决后,立即表示要法院再给他点时间想办法凑钱,急忙联系家人,当天就将所欠的本金及利息32000元悉数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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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11-15
  • 近日,河南省长垣市人民法院执行局组织30余名执行干警,奔赴长垣市蒲东街道某土地的执行现场开展强制腾退工作。腾退房产的土地涉及三起执行案件申请执行人,且三人查封被执行人名下的土地及房产相互毗邻,共用同一道路进出。考虑到该土地整体价值、实际使用等因素,执行干警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将所有财产整体进行评估拍卖。最终,经二次拍卖流拍后,经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进行以物抵债。拍卖程序结束后,执行干警立即向被执行人发送、张贴了主动腾退通知书,并多次电话联系,督促其尽快搬离,但被执行人拒不配合,导致案件执行进展缓慢。为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以及生效法律文书的权威,同时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性,长垣市人民法院多次开会进行专门研讨,明确了强制腾退方案。腾退工作开始后,执行干警立即按方案分组展开工作。外围警戒组第一时间在现场拉起警戒线,劝离无关人员,维持现场秩序;强制执行组随即入场,指挥搬运工人及搬运设备进场,确定腾退财产范围;财产清点组将搬运上车的财物逐一登记入册;应急处突组全程保障场内安全,防止突发事件发生。经过8个多小时的紧张工作,强制腾退措施顺利执行完毕。当天下午,在长垣市公证处工作人员的见证下,长垣法院执行干警将场地钥匙现场交付给了申请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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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11-13
  • “朱法官您好,我把钱凑齐了,现在就来交钱,请不要拍卖我的房子……”10月18日,河北省蠡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接到被执行人张某的电话,请求法院撤回拍卖房屋的程序,并表示愿意履行还款义务。  2020年9月,张某、王某在蠡县某银行办理了抵押贷款。之后,因张某做生意亏损,未按时还款,导致该贷款逾期。2023年6月蠡县某银行将张某、王某起诉至蠡县法院,要求张某、王某偿还贷款本金及其利息。法院审理后判决被告张某、王某向原告蠡县某银行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计400000元。判决生效后,张某、王某未按时履行,蠡县某银行向蠡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要求对张某、王某所抵押的房产进行拍卖。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依法对张某、王某名下财产进行查控,发现二被执行人名下银行卡有少量存款,张某、王某名下有一套房屋可供执行,法院遂进行查封。干警随即将张某、王某传唤到法院,对其释法明理,为其分析利害关系和法律后果,告知二被执行人若不及时履行,房产将被拍卖,督促其抓紧时间履行还款义务。张某表示做生意赔了钱,别人欠的款还没还,现在没钱还贷。  经多次沟通未果,执行法官对该房屋启动评估、拍卖程序。执行法官从善意文明执行角度出发,告知张某、王某若在拍卖结束前履行还款义务,可撤回拍卖程序;若最终未能及时履行,法院会将房产拍卖用于偿还欠款。张某见法院已经送达了拍卖裁定书,房产将要被拍卖,意识到无法拖延抵赖,主动联系执行法官要履行还款义务。最终,被执行人积极筹钱,不到一个月案件成功执结。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下一步,蠡县法院将进一步加大涉金融案件执行力度,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依法维护金融债权,为金融行业健康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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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11-10
  • 共:526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