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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政策例行吹风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蒲淳介绍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有关情况。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安全总监王铁汉表示,不同行业的信用监管各有特点,但核心都是根据信用风险等级实施差异化监管,提高监管的针对性、靶向性,加大对违法失信者的约束和惩戒力度。 具体到食品安全领域,目前市场监管部门已建立了风险分级管理制度,将食品企业风险等级从低到高分为四档,并据此确定检查频次、内容和方式,这与信用分类管理的理念是一致的。比如:对于故意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连续2次以上监督抽检不合格的;不按规定进行产品召回或者停止生产经营的;拒绝、逃避、阻挠执法人员监督检查,或者拒不配合执法人员依法进行案件调查的,一律上调食品安全风险等级。对于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企业,直接定为D类。对信用状况差的企业,市场监管部门将密切关注、严格管理,大幅提高抽查、检查的比例、频次,一旦发现问题,坚决从严从重从快惩处。 下一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将按照《意见》精神,推动食品风险分级与信用风险分类有效衔接,对监督检查结果及行政处罚信息,全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布,并对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企业和个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会同相关部门在准入、融资、信贷、征信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或禁止,使失信者、失信企业“一处失信,处处受限”,付出沉重的信誉代价、商业代价,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专栏2022-02-21 -
国务院日前印发《“十四五”国家应急体系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提出实行企业安全生产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制度,建立企业安全生产信用修复机制,依法依规公布安全生产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并实施失信联合惩戒。 《规划》明确,到2025年,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中国特色应急管理体制,建成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国家应急能力体系,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体制机制不断健全,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全面加强,应急管理法治水平、科技信息化水平和综合保障能力大幅提升,全社会防范和应对处置灾害事故能力显著增强。 《规划》部署了七方面重点任务,一是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构建优化协同高效的治理模式。二是夯实应急法治基础,培育良法善治的全新生态。三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织密灾害事故的防控网络。四是加强应急力量建设,提高急难险重任务的处置能力。五是强化灾害应对准备,凝聚同舟共济的保障合力。六是优化要素资源配置,增进创新驱动的发展动能。七是推动共建共治共享,筑牢防灾减灾救灾的人民防线。 为进一步健全社会服务体系,《规划》指出,支持行业协会制定行约行规、自律规范和职业道德准则,建立健全职业规范和奖惩机制。鼓励行业协会、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和保险机构参与风险评估、隐患排查、管理咨询、检验检测、预案编制、应急演练、教育培训等活动。推进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市场化改革,支持第三方检测认证服务发展,培育新型服务市场。强化保险等市场机制在风险防范、损失补偿、恢复重建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探索建立多渠道多层次的风险分担机制,大力发展巨灾保险。鼓励企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丰富应急救援人员人身安全保险品种。 此外,《规划》从加强组织领导、投入保障和监督评估等三方面保障实施,确保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专栏2022-02-18 -
近日,交通运输部、工信部、公安部、人社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等8部门联合修订发布《关于加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行业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联合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据介绍,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交通运输新业态协同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工作安排,结合网约车行业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通知》对多部门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联合监管事项进行了完善,对处置措施和操作流程进行了细化,以便于各级相关部门操作实施。 《通知》主要修订内容包括: 一是增加了事前联合监管要求。要求地方有关部门优化服务流程,严把行业准入关,督促网约车平台公司不得接入未取得相应出租汽车许可的驾驶员和车辆。 二是完善了全链条联合监管事项。将未取得网约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网约车平台公司向未取得相应出租汽车许可的驾驶员和车辆派单及未按规定向网约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传输有关数据信息;存在低价倾销、欺诈、对个人在交易条件上实行不合理差别待遇;危害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侵害用户个人信息权益;非法经营资金支付结算;侵害网约车驾驶员劳动保障权益;不依法纳税;危害公众利益、扰乱社会秩序、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等8方面违法违规行为纳入联合监管工作事项。 三是细化了全链条联合监管流程。将事中事后监管流程细分为发起、上报、处置等环节。对于网约车平台公司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经依法依规处理后仍拒不改正的,地级及以上城市相关部门报经当地人民政府同意后,可组织发起联合监管,逐级上报提请采取处置责令暂停区域内经营服务、暂停发布或下架APP、停止互联网服务、停止联网或停机整顿等处置措施。 《通知》提出,要探索建立政府部门、企业、从业人员、乘客及行业协会共同参与的多方协同治理机制,加强网约车行业联合监管应急响应和处置,探索利用互联网思维创新监管方式,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提升监管效能。
专栏2022-02-17 -
近日,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精神,教育部、中央编办、司法部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教育行政执法 深入推进校外培训综合治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要探索信用监管方式,将重大违法失信行为纳入失信惩戒范围。 《意见》指出,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履行政府管理校外培训事务的法定职责,要加快建成权责明晰、管理规范、运转顺畅、保障有力、监管到位的执法体系,全面提高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依法严格查处校外培训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双减”工作扎实有效,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意见》强调,要健全党委和政府领导下各部门联合执法的现有机制,明确职责,各司其职,分工合作,推进上下级之间、同级之间、异地之间协调联动。市场监管、网信、公安、体育、文化和旅游及其他相关部门要在各自职责内,对涉及校外培训的问题进行单独或联合监管。 《意见》明确,要强化教育行政部门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职责,切实增强依法实施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意识和能力。加大查处力度。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定期梳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适时部署集中专项整治,及时通报校外培训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对潜在风险大、可能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要加强日常监管和执法巡查,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违法风险。建立完善严重违法惩罚性赔偿和巨额罚款制度、终身禁入机制,让严重违法者付出应有代价。对违法违规开展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网站平台,按照“发现一起、处置一起”原则,依法依规采取处罚措施。畅通违法违规行为投诉受理、跟踪查询、结果反馈渠道,对举报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风险隐患的有功人员依法予以奖励和严格保护。
专栏2022-0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