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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贸高质量发展离不开贸易便利化水平的持续提升。针对国际贸易环境的最新变化,海关总署日前会同中央网信办、外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等24个部门(单位),联合部署开展为期6个月的2026年跨境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海关总署署长孙梅君在当天举行的2026年跨境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部署会上表示,相比去年,今年专项行动的试点城市进一步扩围增容,新增呼和浩特、长春、苏州、金华、泉州、南昌、烟台、武汉、长沙、珠海、南宁、昆明、西安等20个城市,共有45个城市参与。具体来看,围绕优化升级货物贸易、大力发展服务贸易、创新发展数字贸易绿色贸易等重点任务,今年专项行动出台了新一轮助力外贸提质增效的29项政策措施,主要包括深化进出口通关监管模式创新、优化外贸新业态监管服务、提升跨境物流运输效能、加强数智口岸建设、推进标准规则互联互通、强化对企综合服务等。海关总署国家口岸管理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推进跨境贸易便利化是扩大开放增进合作、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的必然要求,是积极应对国际形势变化,帮助企业稳订单、拓市场、增效益的有效举措,也是维护世界贸易组织《贸易便利化协定》、支持多边贸易体制的具体行动。自2018年以来,海关总署会同相关部门,每年组织开展跨境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截至2025年已累计出台便利化措施144项,其中110项成熟的措施已在全国复制推广。
专栏2026-03-20 -
工业和信息化部日前对外发布《关于启动工业数据筑基行动 开展面向人工智能赋能的高质量行业数据集建设先行先试的通知》,着力突破工业数据“采”“集”“用”瓶颈。通知提出,到2026年底,培育一批行业数据合作联合体,建设重点行业数据可信互联平台,汇聚一批行业数据资源,攻关一批数据关键技术,研制一批工业数据标准,打造一批高质量、标准化、可流通的行业数据集,赋能一批行业大模型、工业智能体等应用落地。实施主体方面,通知明确,聚焦数字化转型基础好、数据价值挖掘潜力大的制造业重点行业,依托重点行业企业、平台机构、先进制造业集群、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四类主体,推动成立一批联合体开展先行先试。重点任务方面,通知提到,依托联合体建设重点行业数据可信互联平台,打造行业数据资源库、数据技术攻关库、工业数据标准库、高质量行业数据集库等四大资源库,并围绕研发设计、中试验证、生产制造等关键环节,开展行业大模型应用、工业智能体研发等场景落地。此外,通知要求,有关方面要加大资源保障,积极争取“两重”等渠道资金支持。鼓励各地工信主管部门通过专项资金、政府奖励等形式支持先行先试工作。依托国家级人工智能开源社区,推动工业数据开源专区建设。鼓励联合体单位开展校企合作等。
专栏2026-03-18 -
据央行网站消息,3月11日,中国人民银行召开2026年科技工作会议。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工作会议要求,总结2025年科技工作,分析当前形势,部署2026年重点任务。中国人民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邹澜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认为,2025年中国人民银行科技条线深入践行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数字央行建设成效显著,科技体制改革取得重要进展,金融网络安全、数据安全治理能力不断提升,金融科技创新发展跃上新台阶,金融标准规范引领作用持续释放,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会议要求,2026年科技工作要紧扣防风险、强监管、促高质量发展的主线,坚持党建引领,巩固拓展中央巡视、审计整改成果,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突出规划先行,统筹“远中近”目标,谋深谋实“十五五”时期科技工作。强化系统观念,稳步推进重点项目落地实施。树牢底线思维,持续健全制度体系,进一步提高网络安全、数据安全韧性。深化业技融合,积极稳妥、安全有序推进金融领域人工智能应用,释放数字化、智能化发展动能。深化国内国际金融标准双向赋能,持续提升标准服务支撑能力。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司局,各分支机构和部分所属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专栏2026-03-16 -
财政部近日印发《关于做好2026年代理记账行业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促进代理记账行业规范健康发展。通知说,2025年12月31日前已取得代理记账行政许可的代理记账机构及其已办理备案登记的分支机构(以下统称代理记账机构),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以上财政部门进行年度备案;2025年12月31日前跨原财政部门管辖地迁移办公地点的代理记账机构,应向其迁入地财政部门进行年度备案。通知强调,各省级财政部门应当组织本地区县级以上财政部门认真做好2026年代理记账机构年度备案工作,督促本地区代理记账机构通过全国代理记账行业监管服务平台报送代理记账机构基本情况。试点地区财政部门应当督促本地区代理记账机构在2026年3月31日前完成年度备案工作,其他地区财政部门应当督促本地区代理记账机构在2026年4月30日前完成年度备案工作。财政部提醒各地财政部门,加强对代理记账机构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等与代理记账资格取得条件相关信息的审核,加强对代理记账机构填报代理的客户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情况的指导,确保代理记账机构报备信息真实、完整、准确。通知还指出,各省级财政部门要统筹做好本地区代理记账行业常态化治理、代理记账机构代理记账及涉税业务联合监管、信用评价和小微企业会计数据增信试点工作,规范工作流程和执法检查,规避多次检查和重复监管,切实提高工作质效。
专栏2026-0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