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7月15日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6年版)〉的公告(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次征求意见将持续至8月13日。《征求意见稿》明确,税务机关应严格依法依规实施处罚,在裁量基准范围内作出处罚决定。同时,还明确了“轻微不罚”事项清单和集体审议程序、保障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以及动态调整裁量基准的要求。《征求意见稿》包含两个附件,分别是《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6年版)》和《税务行政处罚“轻微不罚”事项清单》。其中,《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6年版)》涵盖税务登记、账簿凭证、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务检查、发票及票证、纳税担保、涉税专业服务管理、涉税信息报送等9类66项行政处罚事项,逐项明确法定依据、裁量阶次、适用条件和具体标准;《税务行政处罚“轻微不罚”事项清单》涵盖从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中归纳的8项行政处罚事项,并规定具体适用条件。税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介绍,近年来,东北、西南、西北、中南、华北、华东等区域先后统一区域内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在规范税收执法、强化税款征收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也为全国层面统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奠定了基础。为了更好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税务总局研究制定《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6年版)》,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这也契合基层税务执法和社会公众期待。据了解,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6年版)》有三个特点:一是统一体例结构,逐项列明法定依据、裁量阶次、适用条件和具体标准,一目了然,便于执行。在裁量阶次上,总体上划分为“轻微、较轻、一般、较重、严重”5个裁量阶次。二是统一基准内容,遵循立法本意,综合选择与违法行为关联度高且能客观反映违法行为性质、危害后果和改正与配合情形的裁量因素进行合理组合,“一把尺子量到底”,实现对违法行为的科学评价。三是防止“一刀切”。充分运用“定额+幅度”方式设置处罚标准,为个案处理留有合理的裁量空间,防止因简单化“一刀切”导致执法不公。

    专栏
    2026-07-21
  • 7月15日,国家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五部门联合公布的《人工智能拟人化互动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施行。《办法》旨在促进人工智能拟人化互动服务(以下简称“拟人化互动服务”)健康发展和规范应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从智能客服到心理疗愈,从适幼照顾到适老陪伴,拟人化互动服务通过模拟自然人人格特征、思维模式和沟通风格的持续性的情感互动,在多个领域展现出巨大的应用潜力,但用户情感依赖等深层次风险也逐步凸显,规范治理需求日益迫切。专家表示,《办法》通过划定拟人化互动服务的安全底线,在现有法律法规体系框架下进一步明确了服务的总体原则、具体服务规范、监督检查机制及相关主体的法律责任,是促进该领域健康有序发展的重要制度保障。《办法》提出,鼓励拟人化互动服务创新发展,支持算法、框架、芯片等技术的自主创新,推进拟人化互动服务技术研发和相关标准建设,探索开展电子签名授权应用研究;鼓励拟人化互动服务提供者有序拓展文化传播、适幼照护、适老陪伴、特殊人群支持等领域应用;明确加强拟人化互动服务安全知识、法律法规等宣传普及,引导社会公众科学、文明、安全、依法使用,促进提升人工智能素养。《办法》明确,提供拟人化互动服务,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和伦理道德,不得从事以下活动:一是生成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等的内容。二是生成鼓励、美化、暗示自残自杀等损害用户身体健康,或者语言暴力等损害用户人格尊严与心理健康的内容。三是生成诱导、套取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的内容。四是向未成年人用户生成可能引发未成年人模仿不安全行为、产生极端情绪、诱导未成年人不良嗜好等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内容。五是过度迎合用户、诱导情感依赖或者沉迷,损害用户真实人际关系的。六是通过情感操纵等方式,诱导用户作出不合理决策,损害用户合法权益以及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活动。《办法》还规定了安全评估、算法备案、指导推动人工智能沙箱安全服务平台建设等制度。西南政法大学人工智能法学院院长陈亮认为,《办法》带来的不仅是合规义务,更是倒逼行业转型升级的重要契机。立法促使企业从追求极致的沉浸体验与高度的用户黏性,转向探索健康、有益、有边界的人机交互新模式,这最终将推动资源流向真正具有社会价值、符合发展治理规范的应用创新,激励人工智能产业健康有序发展。中国电子标准化研究院副院长范科峰表示,下一步,还需进一步细化监管措施,加强跨部门协同,推动配套标准规范制定,强化行业自律,推动形成多元治理格局。同时,持续关注技术快速发展带来的新型安全风险,鼓励拟人化互动服务提供者运用人工智能沙箱平台进行技术创新、测试评估,动态完善治理规则,确保拟人化互动服务始终沿着“智能向善、以人为本”的方向发展。 

    专栏
    2026-07-20
  • 近日,商务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零售业创新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新发展理念为指引,系统部署零售业发展工作。 《意见》提出工作新目标。围绕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商品服务质量提升、存量增量协同优化、线上线下公平竞争,力争到2030年,基本形成布局合理、供给优质、业态多元、智慧便捷、竞争有序的现代零售体系,打造一批带动性强的零售场景,推出一批融合创新的业态模式,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零售企业,推广零售好经验好做法,使线下零售成为购物休闲、沉浸体验、娱乐社交的承载之地,线上零售成为商品丰富、品质优良、规范经营的购物之所。 《意见》明确重点新任务。包括系统规划新布局,引领零售新供给,创造消费新需求,激发零售新动能,支持做强做优做大零售企业,为零售业创新转型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方向指导,助力提升行业综合竞争力、民生服务能力、消费拉动能力。 《意见》优化竞争新环境。针对线上线下零售市场竞争存在的问题,从促进公平竞争、加强价格治理、推进监管统一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包括强化反垄断审查、规范价格行为、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整治虚假宣传和转嫁促销成本等刚性约束,优化市场公平竞争环境。 《意见》强化保障新政策。从用地保障、融资支持、减税降负、优化审批、法治市场等方面,强化政策集成,解决影响零售业发展的急难愁盼问题,推动资源要素向实体零售集聚、政策措施向实体零售倾斜、工作力量向实体零售加强,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 下一步,商务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统筹协调,指导各地加强政策创新、管理创新,推动行业业态创新、模式创新,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推动零售业创新提升和高质量发展。 

    专栏
    2026-07-14
  • 记者日前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税务部门已初步选取了央企上市公司及民营企业等500多家重点集团,并于6月中旬试点开展了向集团总部推送整个集团上年度“税收贡献账单”的工作。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推出的“税收贡献账单”,是税务总局依托税收大数据,按统一标准口径自动归集重点集团企业年度纳税情况后生成的“纳税账”,包括企业年度纳税总额、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等主要税种缴纳情况、同比增减幅度等信息,由税务部门统一推送至重点集团企业总部,为企业规范发布涉税数据提供依据。“有了税务部门统一标准的‘税收贡献账单’,企业可以结合经营实际,对外披露有关数据,充分展示企业依法纳税的责任担当和为国家社会作出的贡献,进一步树立依法依规纳税的诚信纳税形象,让诚信纳税成为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金字招牌’。”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院长樊勇说,企业可以把规范可信的纳税数据提供给第三方,将合规经营沉淀的纳税信用,转化为提升企业融资授信、参与市场竞争的发展势能。樊勇介绍,“税收贡献账单”中的各项数据是税务机关按统一标准归集的,企业可以将其作为经营管理质效评估、涉税风险防控、财务决策优化的重要支撑,通过涉税数据复盘经营状况、排查涉税风险、优化资源配置,推动企业合规经营、稳健发展。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税务部门将持续优化“税收贡献账单”服务模式,扩大服务覆盖范围,完善数据应用场景,助力相关部门、金融机构、征信机构、行业协会等积极开展多维运用,以高质量税费服务更好赋能企业发展壮大。

    专栏
    2026-07-07
  • 共:677条